博恩软件:补充法律意见书1

2018年03月30日查看PDF原文
商及律师核查公司的销售渠道,就获得销售订单的合法合规性,是否对持续经营存在不利影响发表意见。

    根据公司提供的书面说明,公司的销售渠道主要包含线上渠道和线下渠道。

线上渠道主要通过官网咨询、行业网站新闻、百度搜索、微信公众号和合作推广等方式进行市场营销。线下渠道主要通过参加行业协会、展会等方式进行市场开拓。公司的产品销售主要采用直接销售模式和代理销售模式。直接销售模式是由公司开发终端客户,直接与客户达成销售合作;代理销售模式是公司与代理商进行合作,授权代理商代理销售指定公司产品,公司根据销售金额的一定比例向代理商支付佣金。本所律师认为,公司获取销售订单合法、合规,对公司持续经营不存在不利影响的情形。

(四)4、请主办券商及律师按照《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核查并说明:(1)申请挂牌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子公司是否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公司是否符合监管要求,主办券商及律师是否按要求进行核查和推荐;(2)前述主体是否存在因违法行为而被列入环保、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税收违法和其他领域各级监管部门公布的其他形式“黑名单”的情形,结合具体情况对申请挂牌公司是否符合“合法规范经营”的挂牌条件出具明确意见。

回复: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江华森,控股股东为博恩集团,实际控制人为熊新翔和刘强,董事为江华森、张琴、苏鹏、漆春海、邹盛婧,监事为黄嵘征、王丹、周骏琪,高级管理人员为江华森、苏鹏、漆春海、张琴、张福蓉。截止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无控股子公司。

    经查询公司的企业征信报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及根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声明和承诺,同时本所律师检索“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网(http://zhixing.court.gov.cn/search/)、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shixin.court.gov.cn/)、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http://www.csrc.gov.cn)、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

( http://shixin.csrc.gov.cn/honestypub/)、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 http://www.cepb.gov.cn/)、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http://www.cqda.gov.cn/)、重庆市技术质量监督局

(http://www.cqzj.gov.cn/)等网站,截止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联合惩戒名单,未因违法行为而被列入环保、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和其他领域各级监管部门公布的其他形式“黑名单”。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止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违法行为而被列入环保、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和其他领域各级监管部门公布的其他形式“黑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影响本次挂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五)5、请主办券商和律师补充核查公司是否(曾)在区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若已在区域股权交易中心摘牌的,请公司提交摘牌证明文件,并请主办券商和律师核查摘牌程序是否符合相关区域股权交易中心的要求;尚未摘牌的,请暂停转让。请主办券商和律师进一步核查公司在区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期间的以下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1)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 号),公司股权在区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投资者买入后卖出或卖出后买入同一交易品种的时间间隔是否少于 5个交易日;权益持有人累计是否超过200人。(2)公司股票是否存在公开发行或变相公开发行情形,公司股权是否清晰。(3)公司本次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提出挂牌申请,是否属于《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第二条约束的情形。(4)公司是否符合“股权明晰,股份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的挂牌条件。请公司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补充披露相关内容。

回复:

    经核查,公司不存在在区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情形。

(六)6、关于关联方。(1)请主办券商和律师补充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报告期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定价原则及公允性、未来是否持续、对关联方是否存在重大依赖、公司的独立性及解决措施等;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及解决措施的有效性。(2)请主办券商、律师及会计师核查以下事项并就公司是否符合挂牌条件发表明确意见:报告期初至今,公司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或变相占用公司资金、资产情形,核查占用具体情况包括不限于占用主体、发生时间、发生额、履行的决策程序、资金占用费或利息支付情况,是否违反承诺以及规范情况。请公司补充披露上述相关内容。

回复:

    1、请主办券商和律师补充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报告期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定价原则及公允性、未来是否持续、对关联方是否存在重大依赖、公司的独立性及解决措施等;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及解决措施的有效性。

    (1)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经本所律师核查,除已在《法律意见书》“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部分披露的关联方和关联交易外,公司还存在以下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1)关联方

    ①重庆易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                         重庆易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开大道西段106号13栋

法定代表人                                 陈勇锋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6年07月13日

 经营范围   批发、零售:日用百货、农副产品、汽车饰品、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

             办公用品、五金交电、工艺美术品、电器、普通机械设备、服装鞋帽、化妆

             品、针纺织品、钟表、眼镜、汽车、汽车零配件、通讯器材(不含无线电地

             面接收设备及发射设备)、体育用品、洗涤用品、厨具、建筑材料(不含危

             险化学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家居用品、家具、金银饰品、玩具、

             计生用品;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计算机软件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陈勇锋持股80%、周松持股20%

 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陈勇锋、周松持均系重庆笨熊科技有

             限公司的员工。

    ②重庆易票通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重庆易票通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西段106号13幢2楼1号房间第68号

法定代表人                                  周松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4年06月11日

             数据处理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的金融外包服务;商务信息咨询;计算机

 经营范围   软件开发(以上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限制

                              的取得许可或审批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                        李佳持股70%、周松持股30%

 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李佳系博恩集团员工,周松系重庆笨

             熊科技有限公司的员工。

    ③重庆百融会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重庆百融会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中段9号6层厂房1

法定代表人                                 魏开庆

 注册资本                                 5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4年04月23日

             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

             策划、设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服务;公关活动策划;会议

 经营范围   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文化用品(以

             上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或

                                     审批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                       张辉持股60%、魏开庆持股40%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魏开庆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2)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

    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6年度      2015年度

重庆易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开发软件、提供技术服务      707,169.81

重庆易票通科技有限公司      开发软件、提供技术服务      905,031.44      943.40

    针对上述关联交易,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出具书面说明:报告期内,重庆易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公司为其开发“易果蔬”系统并提供配套服务,主要模块包括“易果蔬”后台运营管理系统、系统微信端、UI 设计、运维支撑及技术支持服务,同时公司需向其交付源代码;报告期内,重庆易票通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公司为其开发“票据管理系统”并提供配套服务,主要模块包括票据管理系统PC 端二次开发、页面优化、运维支撑及技术支持服务,同时公司需向其交付源代码。由于软件开发费与系统功能直接相关,如果其具备的功能不同,价格也会相应有所不同,具有独家定制的特征,软件开发及后续服务费系市场价的基础上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向公司输送利润情形。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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