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恩软件:补充法律意见书2

2018年03月30日查看PDF原文
     苏鹏                           18,850.00                     18,850.00

        合计          1,203,574.11  75,628,850.00  69,566,226.42  7,266,197.69

    2、发生的时间与次数

    2017年1月至今:                                               单位:元

    关联方   占用资金金 笔数     占用时间                   备注

                   额

重庆猪八戒网  30,000.00   1   2017.05-2017.07  该款项系公司参与重庆猪八戒网络

 络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名下“天蓬网”行业交易

                                                  服务平台客户发布各个项目招标所

    小计    30,000.00   1          -         缴纳的保证金,截止《补充法律意

                                                  见书(二)》出具日,已经收回。

    2016年度:                                                       单位:元

            关联方                   占用金额        次数        占用时间

           博恩集团                11,603,574.11       5       2016.3-2016.9

          易极付科技               8,761,155.74       17       2016.1-2017.2

  重庆易房保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145,472.00         7       2016.1-2016.12

    重庆猪八戒网络有限公司         1,308,075.00        6       2016.4-2016.12

     重庆笨熊科技有限公司            60,000.00         2      2016.10-2016.11

    重庆易行通科技有限公司          400,000.00         3       2016.5-2016.11

            江华森                    598.00           1       2016.12-2017.1

              苏鹏                    47,675.00         3       2016.1-2017.1

            王昕昕                   20,800.00         2       2016.6-2016.12

              合计                  22,347,349.85       46            --

    2015年度:                                                    单位:元

            关联方                   占用金额        次数         占用时间

     重庆时脉科技有限公司          6,020,000.00        1        2015.9-2015.12

     重庆博尧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00         1           2015.12

           博恩集团               69,220,000.00       6        2015.1-2015.12

   重庆易五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10,000.00         1           2015.12

          易极付科技                60,000.00         8        2015.5-2015.12

    重庆易行通科技有限公司          200,000.00         1           2015.12

             苏鹏                   18,850.00         1        2015.8-2015.12

             合计                 75,628,850.00      19             --

    3、决策程序的完备性、资金占用费的支付情况

    根据公司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向关联方拆出资金主要系股东及关联方暂借公司的款项及往来款,大多发生在有限公司阶段。因有限公司阶段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尚不健全,未就关联方占用资金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上述资金拆出未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未计算资金占用费。截止《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日,上述关联方借款及往来款均已归还。

    4、是否违反相应承诺、规范情况

    2017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的创立大会制定并通过了《公司章程》、《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等系列规章制度。其中,《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在与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发生经营性资金往来时,应当严格防止公司资金被占用。公司不得以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预付投资款等方式将资金、资产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决策和实施。公司与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时,资金审批和支付流程必须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协议和资金管理有关规定,不得形成非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占用。” 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已承诺将严格按照相应制度的规定,在未来的交易中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减少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2017年3月27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股东一致认为,公司2015年、2016年期间发生的关联

方资金拆借,未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出具承诺:“尽量减少并规范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及资金往来,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方将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不利用该等交易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截止《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日,未发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反上述承诺及相应规范的情形。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主要发生在有限公司阶段和报告期内,截止《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日,上述情形已得到规范,未发现公司及相关关联方违反承诺和相应规范的情形,在各方严格遵守承诺的情况下,不存在影响本次挂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公司符合挂牌条件。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正本共四份,无副本。

    (以下无正文,接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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