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江印制:2017年公司年度报告摘要

2018年04月09日查看PDF原文
                                                    香江印制

                                                     NEEQ : 837733

                 天津香江印制股份有限公司

Tianjin Xiangjiang Printing& Manufacture

                                   Co.,Ltd.

                                                         年度报告摘要

                                                                  2017

                                   一.   重要提示

1.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全国股份转

     让系统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www.neeq.cc)的年度报告全文。

1.2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监事会及其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审议本次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4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联系方式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人/董事会秘书          吴琼

职务                                    董事会秘书

电话                                    15022541214

传真                                    022-87198077

电子邮箱                               15022541214@163.com

公司网址                               http://www.xjlabel.com

联系地址及邮政编码                     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街天祥工业园祥厚路6号增1300380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网址             www.neeq.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                     董事会办公室

                二.   主要财务数据、股本结构及股东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本期(末)        上期(末)     本期(末)比上期(末)

                                                                           增减比例%

资产总计                        24,380,528.96     23,060,460.53                    5.72%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5,440,795.92     13,952,447.49                   10.67%

营业收入                        34,363,345.43     27,516,015.98                   24.88%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88,348.43        522,836.30                  184.67%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496,558.80     -1,151,423.39             -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85,228.63      3,098,843.44                  -55.2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13%             3.8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              0.04                     17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               1.14              1.03                   10.68%

资产(元/股)

2.2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期初            本期            期末

                                         数量        比例%   变动       数量       比例%

无限  无限售股份总数

售条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件股        董事、监事、高管

份         核心员工

有限  有限售股份总数                  13,600,000 100.00%      0     13,600,000 100.00%

售条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0,880,000   80.00%      0     10,880,000  80.00%

件股        董事、监事、高管          13,600,000 100.00%      0     13,600,000 100.00%

份         核心员工                           -        -      -              -        -

                 总股本             13,600,000.00     -         0  13,600,000.00     -

            普通股股东人数                                                                2

2.3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创新层)/普通股前五名或持股10%及以上股东情况(基础层)

                                                                                    单位:股

                    期初持股                             期末持    期末持有   期末持有无

序号   股东名称       数      持股变动  期末持股数   股比例%   限售股份   限售股份数

                                                                       数量          量

 1     苑素香    10,880,000          0  10,880,000    80.00%  10,880,000            0

 2      陈卓      2,720,000          0   2,720,000    20.00%   2,720,000            0

      合计        13,600,000          0  13,600,000   100.00%  13,600,000            0

普通股前五名或持股10%及以上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股东苑素香与股东陈卓为母子关系,苑素香为陈卓母亲。

2.4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三.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3.1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适用□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1)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财政部于2017年4月及5月分别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

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准则42号”)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准

则16号(2017)”),其中准则42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准则16号(2017)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

行。

    采用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后的主要会计政策已在附注二中列示。

    财政部于2017年12月及2018年1月分别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会〔2017〕30号)(以下简称“格式(2017)”)和《关于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以下

简称“格式(2017)解读”),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格式(2017)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格式(2017)要求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反映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也包括在本项目内。格式(2017)解读要求,对于利润表新增的“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格式(2017)进行调整。

    本公司采用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和格式(2017)的主要影响如下:

    ①持有待售及终止经营

    本公司根据准则42号有关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

报等规定,对2017年5月28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进行了重新梳理,采

用未来适用法变更了相关会计政策。

    采用该准则后,本公司修改了财务报表的列报,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等。

    ②政府补助

    本公司根据准则16号(2017)的规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进行了重新梳理,采用未

来适用法变更了相关会计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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