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德永丰:关于2018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的公告

2018年04月17日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836794         证券简称:嘉德永丰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深圳市嘉德永丰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2018年度预计的偶发性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李军持有深圳市嘉德永丰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4.36%股份,

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张威持有深圳市嘉德永丰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9.56%股份,

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周峰持有深圳市嘉德永丰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78%股份,

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深圳市嘉德永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深圳市嘉德永丰开

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3.34%股份,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8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议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

于2018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军、张威、周峰、

周爱东按照公司章程均需回避表决,由于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不

足3人,本议案需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不需要其他相关部门审批。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李军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东         /                /

                          海花园1栋7E

 古丽煜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东         /                /

                          海花园1栋7E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玉

 张威                泉路麒麟花园B区6栋         /                /

                               A406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玉

 李梦茹              泉路麒麟花园B区6栋         /                /

                               A406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

 周峰                 光路鸿瑞花园瑞益阁          /                /

                                17B

                      广大省深圳市福田区深

 深圳市嘉德永丰    南大道与彩田路交界西

 投资企业(有限合   南星河世纪大厦A座      有限合伙         周爱东

 伙)                2408A(入驻深圳腾博国

                        际商务有限公司)

(二)关联关系

    李军、张威、周峰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深圳市嘉德

永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是公司控股股东,古丽煜是李军的配偶,

李梦茹是张威的配偶。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偶发性关联交易:

    1. 公司因日常运营需要,预计2018年度计划向银行贷款1500万

元,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军及其配偶古丽煜、张威及其配偶李梦

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峰、或深圳市嘉德永丰投资企业(有限合

伙)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

    2. 公司因日常运营需要,预计2018年度,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李军借款2000万元的借款额度,还款2000万元的还款额度。

    3. 公司因日常运营需要,预计2018年度,公司控股香港子公司

“嘉德永丰开发科技有限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威借款折合

人民币100万元借款额度,还款折合人民币100万元的还款额度。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军及其配偶古丽煜,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张威及其配偶李梦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峰,控股

股东深圳市嘉德永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提供的上述担保,

将不收取公司任何费用,此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军、张威向公司提供的无息借款,

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此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经营的正常需要。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

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嘉德永丰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深圳市嘉德永丰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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