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018年04月17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2018-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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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2201     证券简称:无人机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8 年 5 月 3 日 10 时 00 分
结束时间:--(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为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无人机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议事
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无需取得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必
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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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8 年 4 月 27 日, 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
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凤新工业区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
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公司向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
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 2018 年 4 月 17 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无人机:第二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
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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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登记时间: 2018 年 5 月 3 日 9:00-9:50 分
(三)登记地点:
汕头市澄海区凤新工业区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奕松 
电话:0754-89866888 
传真:0754-89866999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费用、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五、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17 日
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
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
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5、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请于会议召开 10 日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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