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8-014 1 / 3 证券代码:832201 证券简称:无人机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8 年 5 月 3 日 10 时 00 分 结束时间:--(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为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无人机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议事 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无需取得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必 要程序。 公告编号:2018-014 2 / 3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8 年 4 月 27 日, 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 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凤新工业区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 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公司向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 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 2018 年 4 月 17 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无人机:第二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 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 公告编号:2018-014 3 / 3 (二)登记时间: 2018 年 5 月 3 日 9:00-9:50 分 (三)登记地点: 汕头市澄海区凤新工业区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奕松 电话:0754-89866888 传真:0754-89866999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费用、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五、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17 日 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 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 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5、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请于会议召开 10 日前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