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龙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年04月17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2018-013

证券代码:835609         证券简称:港龙股份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浙江港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港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4月16日上午11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5日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菊霞召集并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浙江港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监事总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监事总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监事总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告编号:2018-013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信息披露专栏《浙江港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编号:2018-018)。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监事总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内容: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18年

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监事总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信息披露专栏《浙江港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8-015)、《浙江港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8-016)。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监事总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信息披露专栏《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监事总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银行融资计划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6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该授信额度可在授信期限内循环使用。公司将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                                                            公告编号:2018-013

理授信申请、借款、提供资产抵押、质押等担保及提供反担保等相关手续,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张新龙先生(即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审核批准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文件。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监事总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信息披露专栏《浙江港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18-017)。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监事总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无需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港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港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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