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润科技 NEEQ : 871618 广东健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Guangdong Kingrun Technology Co., Ltd 年度报告摘要 2017 一. 重要提示 1.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全国股份转 让系统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www.neeq.cc)的年度报告全文。 1.2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监事会及其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3董事徐川昊因个人时间安排未出席董事会,委托董事肖学升表决,其他董事均出席了审议本次 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4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 1.5 公司联系方式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人/董事会秘书 李展鹏 职务 董事会秘书、董事、总经理 电话 18902608235 传真 0769-82980320 电子邮箱 Li_zhanpeng@gdkingrun.com 公司网址 http://www.gdkingrun.com 联系地址及邮政编码 东莞市桥头镇邵岗头村富都园中心路7号A1栋,邮政编码 523536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网址 www.neeq.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二. 主要财务数据、股本结构及股东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本期(末) 上期(末) 本期(末)比上期(末) 增减比例% 资产总计 26,455,422.84 23,539,481.58 12.39%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4,811,270.85 13,725,912.21 7.91% 营业收入 45,872,359.64 37,792,360.36 21.38%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85,358.64 571,778.90 89.82%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518,113.17 571,058.02 -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3,239.86 4,140,762.58 -102.4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61% 4.2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 0.05 8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9 0.05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 1.20 1.12 7.14% 资产(元/股) 2.2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期初 本期 期末 数量 比例% 变动 数量 比例% 无限售 无限售股份总数 0 0% 0 0 0% 条件股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0 0% 0 0 0% 份 董事、监事、高管 0 0% 0 0 0% 核心员工 0 0% 0 0 0% 有限售 有限售股份总数 12,300,000 100.00% 0 12,300,000 100.00% 条件股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6,500,000 52.85% 0 6,500,000 52.85% 份 董事、监事、高管 2,300,000 18.70% 0 2,300,000 18.70% 核心员工 0 0% 0 0 0% 总股本 12,300,000 - 0 12,300,000 - 普通股股东人数 7 2.3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创新层)/普通股前五名或持股10%及以上股东情况(基础层) 单位:股 期初持股 期末持 期末持有 期末持有无 序号 股东名称 数 持股变动 期末持股数 股比例% 限售股份 限售股份数 数量 量 1 山西金翊 6,500,000 0 6,500,000 52.85% 6,500,000 0 能源投资 有限公司 2 赵建平 1,500,000 0 1,500,000 12.20% 1,500,000 0 3 李萍 1,000,000 0 1,000,000 8.13% 1,000,000 0 4 苏定锦 1,000,000 0 1,000,000 8.13% 1,000,000 0 5 李展鹏 1,000,000 0 1,000,000 8.13% 1,000,000 0 6 刘恩春 1,000,000 0 1,000,000 8.13% 1,000,000 0 合计 12,000,000 0 12,000,000 97.57% 12,000,000 0 普通股前五名或持股10%及以上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4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金翊能源直接持有公司65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52.85%,因此,金翊能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徐 东明持有金翊能源98%的股权,间接持有公司637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51.79%,对公司的经营决策有 较强的影响力。综上,徐东明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三.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3.1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适用□不适用 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 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5号 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实施。公司按 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两项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42 号——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