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新维狮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浙江新维狮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8年5月18日10时00分 结束时间:2018年5月18日12时0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11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董事:郑晓冰、徐庆、沈志芳、顾丽亚、沈顺英; 监事:张 继华、沈文良、金伟中;高级管理人员:郑晓冰、王卫萍、陆韵;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陆韵; 3.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陆炯律师 陈德志律师 (七)会议地点:浙江新维狮合纤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关于《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关于《2017年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4、审议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审议关于《2017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 6、审议关于《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审议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8、审议关于《关于续聘2018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有关各议案详情可参看公司同日公告的相关公 告。9、审议《追认公司向股东郑晓冰借款人民币叁佰伍拾肆万元整、向股东郑晓炜借款人民币贰佰柒拾陆万元整、向股东郑海其借款人民币贰百万元整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 2018年5月16日 9:00-17:00 (三)登记地点: 浙江新维狮合纤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晓冰联系电话:13511333888联系传真: 0573-83015688 (二)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无 五、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浙江新维狮合纤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经与会监视签字确认的《浙江新维狮合纤股 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浙江新维狮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