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8-013 证券代码:837698 证券简称:新维狮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浙江新维狮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追认公司向关联股东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2017年12月12日,本公司与郑晓冰、郑晓炜和郑海其于公司 三楼上市办签订协议,交易标的为人民币捌佰叁拾万元整。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公司的股东和共同控制人为郑晓冰、郑海其、郑晓炜,合计占有公司股本总额的100%。股东郑晓冰持有公司45%股权,并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股东郑晓炜持有公司35%股权,郑晓炜与郑晓冰为同胞姐弟关系;股东郑海其持有公司20%股权,郑海其与郑晓冰为父子关系,郑海其与郑晓炜为父女关系。 公司于2017年12月14日向股东郑晓冰借款人民币叁佰伍拾 肆万元整、于2017年12月14日向股东郑晓炜借款人民币贰佰柒 拾陆万元整、于2017年12月13日向股东郑海其借款人民币贰百 万元整。 公司向股东借款的行为构成了关联交易。 公告编号:2018-013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了《关于追认公司向关联股东借款》的议案,因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导致有效表决票数不足,该议案尚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要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郑晓冰 嘉兴市巴黎都市 - - 郑晓炜 嘉兴市当代华府 - - 郑海其 嘉兴市新丰镇双龙路 - - 1718号 (二)关联关系 公司的股东和共同控制人为郑晓冰、郑海其、郑晓炜,合计占有公司股本总额的100%。股东郑晓冰持有公司45%股权,并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股东郑晓炜持有公司35%股权,郑晓炜与郑晓冰为同胞姐弟关系;股东郑海其持有公司20%股权,郑海其与郑晓冰为父子关系,郑海其与郑晓炜为父女关系。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决定向股东借款补充流动资金。 经协商公司于2017年12月12日与公司股东及共同控制人签订协 议约定公司向股东郑晓冰借款人民币叁佰伍拾肆万元整、向股东郑晓炜借款人民币贰佰柒拾陆万元整、向股东郑海其借款人民币贰百万元 公告编号:2018-013 整。上述借款公司不需支付利息,借款期限待定,待公司资金充裕时即偿还借款。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资金拆借为无息借款,公司无需向关联方支付任何费用,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上述关联交易是偶发性的关联交易,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向关联方借入的资金,有利于公司的持续运营,具有必要性。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浙江新维狮合纤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资金拆借协议》 浙江新维狮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