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492 证券简称:安信种苗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安信种苗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4月1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韩吉书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3人,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34,651,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3.88%。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4,65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股东回避表决情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4,65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股东回避表决情况。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4,65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股东回避表决情况。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4,65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股东回避表决情况。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 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使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同时兼顾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相关规定,公司拟定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根据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和信审字(2018)第000144号审计报告》,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余额为37,003,236.21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37,127,576.72元,资本公积余额为30,196,850.23元。 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0.40元(含税),预计派送现金股利1,876,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以后年度分配。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资本公积余额为30,196,850.23元,其中:资本公积中25,073,000.00元为公司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不需要纳税;剩余可转增股本的资本公积5,123,850.23 元涉税;本次权益分派优先使用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本方案实施后,预计公司总股本将由46,900,000股增至56,280,000股。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结算计算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配所涉个税依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执行。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4,65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股东回避表决情况。 (六)审议通过《关于<继续聘用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继续聘用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4,65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股东回避表决情况。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4,65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股东回避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银(济南)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宋明君、周可佳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山东安信种苗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银(济南)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山东安信种苗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安信种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