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725 证券简称:凌志股份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内蒙古凌志马铃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4月8日,通过电话通知。 2、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4月19日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5、会议召集人:董事长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闫洪志先生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共7人,实际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的董事共7人,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共0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17年的经营情况,现对公司整体运营情况进行汇报, 并编制了《内蒙古凌志马铃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总经理工作 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请2017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17年实际情况,主要从2017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回顾、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2018年经营工作计划等方面对2017年度董事 会工作进行汇报,并编制了《内蒙古凌志马铃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并提请2017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要求,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情况进行汇报,并编制了《内蒙古凌志马铃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度报告》和《内蒙古凌志马铃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报告 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8年财务预算 报告》议案并提请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17年的运营实际及2018年发展目标进行了汇报,并 编制了《内蒙古凌志马铃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及2018年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请2017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和速冻薯条加工项目建设工作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从公司实际出发,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 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的报告》并提请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编号为瑞华核字【2018】25030003号的《关于内蒙古凌志马铃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闫洪志、闫洪信回避表决。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请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确保审计报告的质量,公司决定继续聘用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并提请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闫洪志、闫洪信,公司股东、董事赵秀艳拟为公司2018年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金融机构贷款或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关联董事闫洪志、闫洪信、赵秀艳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并提请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 为了解决建设速冻薯条加工项目资金及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同时,为了选择合适的商业银行进行深度合作,形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公司未来发展奠定基础,公司2018年拟向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拟授信总额为80000万元。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提请于2018年5月12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7年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议案二至九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三、 备查文件目录 (一)《内蒙古凌志马铃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凌志马铃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