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725 证券简称:凌志股份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内蒙古凌志马铃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16]63 号)等相关规定,内蒙古凌志马铃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17年度以来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并编制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挂牌以来共完成了3次股票发行。 1、2016年3月公司完成第一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2,400万元,公司 2016年度已全部使用该笔募集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2017年2月公司完成第二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4,425万元,本次 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公司分别于2016年11月16日和2016年12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和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 年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根据该方案,公司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600万 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7.5元,预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500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20日,本次实际募集新增股份数量为590万股,募集资 金4,425万元,全部出资到位。2017年1月3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编号为瑞华验字[2017]25010001号的《验资报告》,对上 述增资事项进行了验证。2017年1月23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 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内蒙古凌志马铃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对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备案申请予以确认。 3、2018年3月公司完成第三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12,675万元,其 中现金部分5,88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公司分别于2017年9月28日和2017年10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和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 年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根据该方案,公司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1,690 万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7.5元,其中债权认购2,250万元、现金认购5,880 万元、股权认购4,545万元,预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675万元。 截至2018年11月3日,本次实际募集新增股份数量为1,690万股,募集 资金12,675万元全部出资到位,其中现金部分5,880万元。2017年11月 27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股票发行实际出资情况 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7】25030002号。2018年2月6日,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内蒙古凌志马铃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对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备案申请予以确认。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1、第二次股票发行 2016年11月16日及2016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及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立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三方协议>的议案》,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投资者缴纳的认购款存放于公司在包商银行赤峰分行团结支行开立的一般账户中,账户名称:内蒙古凌志马铃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账号:609980056。 截至2016年12月20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已收到股东缴入的出资款人 民币4,425.00万元。2017年1月3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编号为瑞华验字[2017]25010001号的《验资报告》,对增资事项进行了 验证。 2017年1月3日,公司与国泰君安、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团 结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履行了三方监管协议中约定的义务,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账户集中管理。 2、第三次股票发行 2017年9月28日及2017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及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立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三方协议>的议案》,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投资者缴纳的认购款存放与公司在翁牛特旗信用合作联社向阳信用社开立的一般账户中,账户名称:内蒙古凌志马铃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账号:4801601220000000004475。 截至2017年11月3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专户已收到股东缴入的出资 款现金部分5,880.00万元。2017年11月27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就本次股票发行实际出资情况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25030002号《验资报告》,对增资事项进行了验证。 2017年11月20日,公司与国泰君安、翁牛特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向阳 信用社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履行了三方监管协议中约定的义务,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账户集中管理。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元 发行届次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第二次 包商银行赤峰分 609980056 872.19 专项账户 行团结支行 翁牛特农村信用 第三次 合作联社向阳信 4801601220000000004475 58,830,403.35 专项账户 用社 合计 58,831,230.54 公司与主办券商及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进行专项账户管理。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已披露的股票发行方案中的用途,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第二次股票发行 公司第二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4,425万元,根据股票发行方案的 约定,该募集资金用于出资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凌志法姆福瑞食品有限公司)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于2017年1月23日取得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函[2017]634号《关于内蒙古凌志马铃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函》,公司在取得该股份登记函前,不存在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4,271,540.75 元(含利息收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72.19元,其中2017年使用募 集资金总额44,271,540.75元(含利息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44,250,000.00 二、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三、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44,271,540.75 其中2017年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44,271,540.75 具体用途: 出资控股子公司 30,00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14, 271,540.75 四、利息收入总额 22,412.94 五、剩余募集资金 872.19 3、第二次股票发行 公司第三次股票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12,675万元,其中现金部分 5,880万元。根据股票发行方案约定,本次股票发行主要用于速冻薯条加工 项目建设筹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同时,收购的内蒙古蒙草(赤峰)农业发展公司拥有1.8万亩现代化农场,可用于马铃薯和牧草的轮作倒茬种植,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进一步扩展和完善了公司业务布局,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所得现金部分5,880万元全部存放 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尚未使用本次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于2017 年12月21日收到银行利息收入30,403.45元,募集资金余额58,830,403.45 元。公司于2017年2月6日取得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函[2018]527号《关于 内蒙古凌志马铃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函》,公司在取得该股份登记函前,不存在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问题 公司第二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方面,公司在2016年12月开立包商银 行赤峰分行团结支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后,2016年12月10日误将 10,000元存入专户,并于2016年12月11日转出2,000元整,因此该募集 资金专户中一直存放非募集资金8,000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募 集资金专户余额8,872.19元,其中8,000元为非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余额 为872.19元。 公司第三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方面,公司在2017年9月开立赤峰市翁 牛特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向阳信用社专项账户后公司存入1,000元,并在 2017年10月20日前使用152.50元,截至2017年10月20日投资者缴款 前,公司本次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