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志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年04月19日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831725           证券简称:凌志股份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内蒙古凌志马铃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4月8日,电话通知。

       2、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4月19日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梁巨文

      6、 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本次会议召集、召

  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应出席监事会会议的监事人数共3人,实际出席本次监事会会议

的监事共3人,缺席本次监事会会议的监事共0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请2017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2017 年度监事会严

格依法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风方面进行了全面监督,规范公司运行,特对2017年监事会工作进行汇报,并编制本了《内蒙古凌志马铃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并提请2017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要求,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情况进行汇报,并编制了《内蒙古凌志马铃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报告》和《内蒙古凌志马铃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报告摘要》。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和《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及其他信息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2017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合格实际的情况,公司2017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审议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下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8年财务预算

 报告》议案并提请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17年的运营实际及2018年发展目标进行了汇报,并

编制了《内蒙古凌志马铃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及2018年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请2017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和速冻薯条加工项目建设工作的正产运行,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从公司实际出发,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

 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的报告》并提请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1、议案内容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编号为瑞华核字【2018】25030003号的《关于内蒙古凌志马铃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请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确保审计报告的质量,公司决定继续聘用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为本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并提请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闫洪志、闫洪信,公司股东、董事赵秀艳拟为公司2018年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金融机构贷款或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并 提请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

     为了解决建设速冻薯条加工项目资金及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同时,为了选择合适的商业银行进行深度合作,形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公司未来发展奠定基础,公司2018年拟向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拟授信总额为80000万元。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三、 备查文件目录

     《内蒙古凌志马铃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内蒙古凌志马铃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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