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1534 证券简称:新柏石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上海新柏石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2018年4月18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新柏石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新柏石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8年5月14日14:00 结束时间:2018年5月14日16:00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10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的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将审议如下事项: 1、审议《关于上海新柏石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董事 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上海新柏石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监事 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上海新柏石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上海新柏石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 预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上海新柏石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报告 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6、审议《关于上海新柏石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上海新柏石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关于上海新柏石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书、股东账户卡及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书、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5、办理登记手续,可以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但不受理电话方式。 (二)登记时间:2018年5月11日17时00分 (三)登记地点: 上海市普陀区云岭西路600弄5号801室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唐杰 2、联系电话:021-32582268 (二)会议费用:参会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请于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书面提交董事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新柏石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上海新柏石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