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威尔: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018年04月24日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430471           证券简称:豪威尔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郑州豪威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8年 5月 16日 9时 30分

     结束时间:20178年 5月 16日 12时 0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10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河南文丰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公司董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

     3、《公司监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

     4、《公司2017年度报告》

     5、《公司2017年度报告摘要》

     6、《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向银行申请500万元综合授信的议案》

     9、《关于向银行申请1000万元综合授信的议案》

     10、《关于预计公司2018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1、《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潍坊新视听资金相互拆借的议案》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a)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持股凭证办理登记。b)

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c) 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8年 5月 16日 9时 00 分-9时 30分

(三)登记地点:

     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郑州高新区腊梅路 57 号总经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60999767

     传真:0371-67858818

     会议联系人:任俊峰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1、郑州豪威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郑州豪威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郑州豪威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身份证号:                             代表

本人出席郑州豪威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05月16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签署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文件。受托人的代理权限如下:

   1、对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所列之                  第    项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2、对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所列之                  第    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所列之                  第    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4、对可能纳入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有/无)表决权。

   对于符合上述代理权限由受托人签署之法律文件,委托人均认可其法律效力。

   以上授权委托的期限自2018年5月  日至2018年5月  日止。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                     股。

   特此授权。

                                                 委托人:(签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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