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973 证券简称:善为影业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深圳善为影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4月12日,邮件形式。 2、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4月22日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善为影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5、会议主持人:李飞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应出席监事会会议的监事人数共 3 人, 实际出席本次监事会会 议的监事(包括委托出席的监事人数)共3人,缺席本次监事会决议 的监事共0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深圳善为影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8-013)和《深圳善为影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8-014)。 2、议案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监事会工作情况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财务负责人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2018年度的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2017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资金占用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公告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追认公司偶发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公告的《深圳善为影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8-015)。 2、议案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 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 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由于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及通知的颁布和修订,公司需按照颁布和修订后的准则要求相应变更公司的会计政策。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不利影响。 2、议案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考虑业务合作的连续性、对公司的了解程度等因素,公司拟继续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进行审计。 2、议案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善为影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