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5528 证券简称:亨得股份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鹰潭市亨得利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鹰潭市亨得利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5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地点为公司会议室,会议通知于2018 年4月14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公司现有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本 次会议由董事长任显初女士主持,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请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发布的《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 告摘要》,公告编号:2018-008、2018-009。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本年度暂不进行2017年度利润的分配。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经营计划》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8 年度的审计 机构,对公司 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公司根据2018年度经营计划对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请详见公司于2018年 4月 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潘剑青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请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发布的《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05)。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公司对已披露的2016年年报中涵盖的会计信息部分进行了审慎审查,发现 公司会计处理中出现差错及需要调整的事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 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需要对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对相关会计处理进行追溯调整。详见公司于 2018年 4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鹰潭市亨得利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租用关联方温州市亨得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房屋,于2016年1月14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期限3年,金额为24万/年。详见公司于 2018年 4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补充确认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任显初女士、何恩胜 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鹰潭市亨得利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详见公司于 2018年 4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鹰潭市亨得利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18-015)。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8年5月17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鹰潭市亨得利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鹰潭市亨得利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 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