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084 证券简称:江苏北人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4月15日,书面通知。 2、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4月26日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5、会议召集人:董事长 6、会议主持人:朱振友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共 9 人, 实际出席本次董事会会 议的董事(包括委托出席的董事人数)共9人,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的董事共0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内容已于2018年4月26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详见《江苏北人机器人系 统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18-02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事项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内容已于2018年4月26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详见《关于公司向控股子 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1)。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审议《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独立董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对公司 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上海研坤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该公司可能存在怠于履行还款义务之情况。本次借款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借款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3、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4、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陈斌回避表决。 5、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资产池业务提供担保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研坤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因公司业务经营需要,需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最高余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资产池业务,在上述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公司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对其自2018年5月1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止在浙商银行形成的最高余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债务提供资产池质押担保,承担担保责任。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办理对上海研坤的资产池业务担保事项。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审议《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资产池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向控股子公司资产池业务提供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为上海研坤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该公司可能因被担保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3、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4、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陈斌回避表决。 5、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目录 1、《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资产池业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