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7438 证券简称:富通电科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南京富士通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4月2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杨怀珍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76,394,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 2018年4月4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8-006)及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8-00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394,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 2018年4月4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0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394,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 2018年4月4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394,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四)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2018年4月4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0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394,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8年度财务 预算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 2018年4月4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0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394,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六)审议通过《关于<追认公司2017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及2017年 度关联交易公允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 2018年4月4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0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8,602,8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富士通株式会社、富士通 ISOTEC 株式会社为上述关联交易的关联方,故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 2018年4月4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0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8,602,8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富士通株式会社、富士通 ISOTEC 株式会社为上述关联交易的关联方,故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 2018年4月4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0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394,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律师姓名:丁铮、何娟 结论性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南京富士通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南京富士通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