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通电科: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年04月27日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837438         证券简称:富通电科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南京富士通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4月2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杨怀珍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76,394,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 2018年4月4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8-006)及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8-00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394,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 2018年4月4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0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394,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 2018年4月4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394,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四)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2018年4月4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0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394,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8年度财务

预算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 2018年4月4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0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394,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六)审议通过《关于<追认公司2017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及2017年

度关联交易公允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 2018年4月4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0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8,602,8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富士通株式会社、富士通 ISOTEC

株式会社为上述关联交易的关联方,故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 2018年4月4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0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8,602,8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富士通株式会社、富士通 ISOTEC

株式会社为上述关联交易的关联方,故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 2018年4月4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0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394,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律师姓名:丁铮、何娟

      结论性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南京富士通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南京富士通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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