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8-013 证券代码:872203 证券简称:纵横智慧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武汉纵横智慧城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新增议案暨股东大会 补充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武汉纵横智慧城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4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18年4月20日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n.cn)披露了《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定于2018年5月15日上午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8年5月11日。 二、新增议案情况 公司股东杨宏举先生持有公司65.7177%的股份,于2018年4月 27日向董事会提交《关于增加武汉纵横智慧城市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审议《关于通过第三方担保向金融机构贷款的议案》。议案内容如下:因公司发展需要,须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通过抵押担保和第三方担保的形式,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预计2018年度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公告编号:2018-013 6000 万元,借款人、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及担保人、担保金额、担 保期限、担保方式等具体事宜以届时商洽结果及签署的合同为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上述事宜具体事宜。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议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股东杨宏举先生具备提交临时议案的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均符合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作为临时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除此之外,股东大会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 四、调整后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四)《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七)《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告编号:2018-013 (八)《关于追认2017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九)《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关于制定<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十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十二)《关于向金融机构贷款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增加武汉纵横智慧城市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 时提案的函》 《关于向金融机构贷款的议案》 武汉纵横智慧城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