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报告书系收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 、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和要约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在公众公司拥有权 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 收购人没有通过 任何其他方式在公众公司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 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收购人将依法履行本次收购 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具有 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 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收购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