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2207 证券简称:溢联环保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嘉兴溢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4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岭峰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不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8,944,64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予以汇报。详见公司于 2018年 4月 1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8-004)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 编号:2018-00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944,64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董事长代表董事会作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包括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回顾和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目标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944,64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作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主要内容为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回顾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944,64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基于战略发展考虑,暂不对2017年度利润进行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944,64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编制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为主 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944,64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17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编制了 2018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944,64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2017年度审计报告》 1.议案内容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17年12月 31日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希 会审字(2018)0882号)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944,64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1.议案内容 为规范年度报告编制行为,公司制定了《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相应制度详见公司2018年4月13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披露的《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公告编号:2018-00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944,64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兆润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杨世友、张晓峰 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信息披露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嘉兴溢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江苏兆润律师事务所关于嘉兴溢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 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嘉兴溢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