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2212 证券简称:利农种业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和利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2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木溪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27,95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3.17%。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董事会 2017 年全年工作情况总结。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7,95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监事会 2017 年全年工作情况总结。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7,95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三)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一、2017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二、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 指标变动情况;三、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分析;四、主要 财务指标完成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7,95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四)审议通过《2017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上会师报字(2018)第2169号审计报告)数据,截至 2017年 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显示未分配利润为16,117,232.24元,其中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5,991,803.94元。公司拟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2.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000,000元(含税);派送红股按每 10 股派送1.75股(含税),共计派送红股5,250,000股;本次利润分配若涉及个人所得税缴纳的,按照《关于上 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5]101 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7,95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五)审议通过《2018年度经营计划与财务预算方案》 1、议案内容 一、2018年主要财务预算指标;二、2018年主要经营目标及计 划。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7,95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六)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年4月 10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www.neeq.com.cn)披露的《广东和利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报告》(2018-014)和《广东和利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报告摘要》(2018-01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7,95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七)审议通过《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年4月 10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www.neeq.com.cn)披露的《广东和利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18-020)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7,95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浩天信和(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吴晖、郭怡佳 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浩天信和(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现行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广东和利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 议》 (二)《广东和利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法 律意见书》 广东和利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