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4237 证券简称:皖江金租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李铁民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4月17日以公告方式向各位股东 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4,600,0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60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涉及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60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涉及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1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8-015)、《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8-01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60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涉及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17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60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涉及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7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 1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发布的《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18-01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60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涉及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冯飞律师、文俊律师 结论性意见: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皖江金租本次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 议》; (二)《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关于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