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江金租: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年05月07日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834237           证券简称:皖江金租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李铁民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4月17日以公告方式向各位股东

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4,600,0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60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涉及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60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涉及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1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8-015)、《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8-01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60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涉及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17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60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涉及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7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

1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发布的《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18-01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60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涉及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冯飞律师、文俊律师

      结论性意见: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皖江金租本次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

议》;

     (二)《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关于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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