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4995 证券简称:新宏博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新宏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8日 2.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工业园区苏胜东路胜港街88号一楼会议 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邓洪波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23,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 报告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3,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3,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审议通过《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18年4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 2018-010)、《2017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18-01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3,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四)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7年年度财务决算 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3,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五)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8年年度财务预算 方案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3,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六)审议通过《2017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苏亚锡审[2018]52号《审计报 告》,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总额为 2,701,379.29元,累计任意盈余公积金总额为300,153.26元。公司 决定2017年不进行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3,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七)审议通过《2018年续聘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8年续聘江苏苏亚 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3,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8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预计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 万元人民币的临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以下类别理财产品:低风险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短期的银行理财产品。公司管理层负责上述投资事项,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3,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兰创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夏峰、张治宁 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苏州新宏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苏州新宏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之律师 见证法律意见书》。 苏州新宏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