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0838证券简称:盛金源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深圳盛金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夏洪飞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人,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11,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2017年董事会基本完成了本年度工作目标,现根据公司经营情 况和主要管理工作制作了《深圳盛金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 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1,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基于2017年度公司监事会的工作,监事会制作了《深圳盛金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1,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7年公司基本完成本年度工作目标,公司编制了《深圳盛金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7-012)及 《深圳盛金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17-01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1,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现编制了《深圳盛金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深圳盛金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1,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基于公司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良好合作,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1,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六)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7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1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深圳盛金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18-01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365,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夏洪飞、夏琳芳回避表决,实际参与本项议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5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2,365,000股。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高管及业务中心薪酬 激励政策>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公司制订的2018年年度销售计划、激励公司全员特别是公 司高管重视全年的销售目标达成情况,特制订了相应的薪酬及提成奖励政策。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1,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累 计金额-3,996,429.19元,未弥补亏损金额为3,996,429.19元。公 司股本为11,000,000 元,未弥补亏损超过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公司业绩亏损的原因为公司尚处于新产品研发、定型阶段,研发阶段耗时较长、投入较大,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银行培训收入,营业收入尚不能覆盖研发费用的投入。短期内,公司可能继续亏损,存在不能实现盈利的风险。 公司预计未来将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获取收入和现金流入:银行培训、新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政府补贴、定向增发股票等。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1,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劭和明地律师宇务所 律师姓名:马小庆、邱丰 结论性意见: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和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和形成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深圳盛金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 (二)《北京劭和明地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盛金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之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盛金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