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颐软件:公司章程(修订后)

2018年05月09日查看PDF原文
                                         烟台海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烟台海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一八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2

第三章股    份......2

    第一节    股份发行......2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5

    第三节    股份转让......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7

    第一节    股东......7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9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11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2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13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16

第五章 董事会......19

    第一节    董事......19

    第二节    董事会......21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5

    第一节    总经理及副总经理......25

    第二节    董事会秘书......26

第七章 监事会......28

    第一节    监事......28

    第二节    监事会......29

第八章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30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1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31

    第二节    内部审计......32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2

第十章通知......33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4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34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35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36

第十三章   争议解决......37

第十四章    附则......37

                                                        烟台海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同时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发挥党组织在公司发展中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烟台海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王林、王正平、柳尧杰、邵宗卫、卢晖、李成东、李学军、刘学昌、曲滨涛、王彦、杨铁、张洪杰、柯本祝、林建军、娄维斌、闫谷丰、韩乾宝、孙庭训、郑利庆、傅新奇、李锐、李迅、李东、李翀、刘玉军、栾尊先、裴辉东、曲鲁辉、孙新刚、孙汉福、吴鹏、徐煜、郇长武、杨林、于瑞强、张立磊、李慧霖、唐松林、于永水、车忠志、邓江海、李经帅、刘刚、宋庆伟、熊飞文、杨青、张永、赵轩臣、丛永顺等49名自然人作为发起人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烟台海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山东省烟台市开发区珠江路32号(III-5小区)。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350万元。

    第六条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在股

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应当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决议并说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烟台海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发展民族软件产业,创建一个国际化的软件制

造企业。提供技术先进且符合国内需求的信息化软件产品、服务及信息化整体解决方案,为国内企业信息化、政府信息化、城市信息化和区域信息化建设服务。创建现代企业制度,培育“以人为本”的IT企业文化,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商用密码产品的开发、销售;计

算机软硬件产品的开发、设计、咨询及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大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人力资源外包服务;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

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烟台海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后,公司所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存管。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350万股,每股面值1元,均为普通股股份。

公司设立时的股份总数为1,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均为普通股股份,发起人及

其所持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发起人名称或姓名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1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0.00         40%  实物、知识产权及现金

 2王林                      1,570,000.00      15.70%          现金

 3   王正平                       400,000.00       4.00%          现金

 4   柳尧杰                       300,000.00       3.00%          现金

 5   邵宗卫                       240,000.00       2.40%          现金

 6卢晖                       230,000.00       2.30%          现金

 7   李成东                       200,000.00       2.00%          现金

 8   李学军                       200,000.00       2.00%          现金

 9   刘学昌                       200,000.00       2.00%          现金

 10   曲滨涛                       200,000.00       2.00%          现金

 11王彦                       200,000.00       2.00%          现金

 12杨铁                       200,000.00       2.00%          现金

 13   张洪杰                       200,000.00       2.00%          现金

 14   柯本祝                       100,000.00       1.00%          现金

 15   林建军                       100,000.00       1.00%          现金

 16   娄维斌                       100,000.00       1.00%          现金

 17   闫谷丰                       100,000.00       1.00%          现金

 18   韩乾宝                        80,000.00       0.80%          现金

 19   孙庭训                        60,000.00       0.60%          现金

 20   郑利庆                        60,000.00       0.60%          现金

                                                       烟台海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1   傅新奇                        50,000.00       0.50%          现金

22李锐                        50,000.00       0.50%          现金

23李迅                        50,000.00       0.50%          现金

24李东                        5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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