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杉能源: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年05月10日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835930          证券简称:杉杉能源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湖南杉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李智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0人,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490,666,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8.89%。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关于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90,666,7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关于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90,666,7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关于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90,666,7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关于 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90,666,7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或 www.neeq.cc)公告:《 2017 年年度报告》(公

告编号:2018-007)及《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

2018-00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90,666,7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障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90,666,7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18 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或 www.neeq.cc)公告:《关于预计公司 2018年

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2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宁波甬湘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杉杉新能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李智华回避表决,以上三位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分别为442,200,000股、32,526,700股、8,740,000股,合计483,466,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7.44%。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湖南杉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等文件.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90,666,7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 2018 年度向金融机

    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或 www.neeq.cc)公告:《关于预计 2018 年度

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2018-011)中做预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

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宁波甬湘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杉杉新能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李智华、彭文杰、张炯、蒋湘康、钟姝、张蓉、彭世坚回避表决,以上九位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分别为442,200,000股、32,526,700股、8,740,000股、2,000,000股、2,000,000股、2,000,000股、300,000股、300,000股、300,000股,合计490,366,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8.83%。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唐吉红律师、方杨律师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湖南杉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

议决议》

(二)、《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杉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湖南杉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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