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590 证券简称:恒德股份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深圳市恒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8日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 1 号西海明珠花园F座 1509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崔莹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3日以公告形式发出(公告编号 2018-011),符合公司章程约定的通知形式。董事长邓志刚先生因临时紧急事项无法主持会议,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崔莹主持。因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9,396,2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9,396,24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18年 4月 1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披露的《2017 年年度报告摘 要》(公告编号为: 2018-007)、《2017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为: 2018-00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9,396,24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9,396,24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拟定 2017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9,396,24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9,396,24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8 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9,396,24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18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年 4月 1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披露的《关于预计 2018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公告编号: 2018-01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406,24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邓志刚、深圳市久盛嘉业投资发展(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回避7,99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股份的85.03%。(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1.议案内容 详见《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9,396,24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子议案1:关于选举邓志刚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股东提名邓志刚(连任)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任期三年,自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经查,该候选人不存在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等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2、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9,396,2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回避表决。 子议案2:关于选举崔莹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股东提名崔莹(连任)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任期三年,自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经查,该候选人不存在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等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2、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9,396,2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回避表决。 子议案3:关于选举代淑香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股东提名代淑香(连任)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任期三年,自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经查,该候选人不存在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等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2、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9,396,2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回避表决。 子议案4:关于选举胡明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股东提名胡明明(连任)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任期三年,自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经查,该候选人不存在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等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2、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9,396,2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回避表决。 子议案5:关于选举孙玉行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股东提名孙玉行(新任)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任期三年,自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经查,该候选人不存在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等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2、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9,396,2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子议案1:关于选举曾兆英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股东提名曾兆英(新任)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