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候选人,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经查,该候选人不存在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等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 2、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9,396,2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回避表决。 子议案2:关于选举刘浩浩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股东提名刘浩浩(连任)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经查,该候选人均不存在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等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 2、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9,396,2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回避表决。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恒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关于2017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年 4月 1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 www.neeq.cc)披 露的《董事会关于 2017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公告编号:2018-012 号)。 2、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9,396,2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回避表决。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恒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会关于2017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年 4月 1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 www.neeq.cc)披 露的《监事会关于 2017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公告编号:2018-013 号)。 2、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9,396,2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韩雪、郭耀森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 次会议的提案以及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股东签字的《深圳市恒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与会董事、监事、高管等参会人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深圳市恒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纪录》; (三)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恒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