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8-022 证券代码:835609 证券简称:港龙股份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浙江港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港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5月8 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21,760,000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710000元人民币现金(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 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税【2015】101号文);QFII(如有)实际 每10股派2.439000元,对于QFII之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 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 款0.542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71000 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5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5 月17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5月16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R日(R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 公告编号:2018-022 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R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5月1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联系方式: 地 址: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红旗大道35号 联系人:宋振海 电 话:0573-87760395 传 真:0573-87760395 浙江港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