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彩印艺: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虎彩印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18年05月15日查看PDF原文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虎彩印艺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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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虎彩印艺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致:虎彩印艺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虎彩印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虎彩印艺”或“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下称“《信息披露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虎彩印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虎彩印艺《公司章程》”)、《虎彩印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进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虎彩印艺本次股东大会所涉事宜进行了审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虎彩印艺股东大会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本次股东大会由虎彩印艺董事会召集,虎彩印艺董事会于2018年4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刊登了《虎彩印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下称“《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会议审议议案、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登记事项、投票方式及程序等相关事项。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

    经本所律师核查,虎彩印艺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举行。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8年5月14日上午在会议通知地点如期召开。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2.经查验,虎彩印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召开方式、审议事项与会议通知中列明的时间、地点、召开方式、提交审议事项一致。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虎彩印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信息披露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虎彩印艺《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根据《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一)《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五)《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六)《关于公司 2018 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七)《关于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八)《关于公司2018年度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九)《关于公司2018年度向融资租赁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十)《关于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十一)《关于公司2017年度投资完成情况及2018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十二)《关于合作研制开发技术服务提成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三)《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

   (十四)《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十五)《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广东虎彩云印有限公司的议案》;

   (十六)《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广东虎彩影像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经核查,虎彩印艺董事会于2018年4月24日发出《虎彩印艺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后,于2018年4月30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东

莞虎彩投资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广东虎彩云印有限公司的议案》和《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广东虎彩影像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三项临时提案。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5月2日发出了《虎彩印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议案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虎彩印艺《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主持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由虎彩印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召集并发布通知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虎彩印艺董事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验证,出席虎彩印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均为2018年5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虎彩印艺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5名,代表股份287,247,6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1.00%。

    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持有公司持股证明,股东委托代理人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

    (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虎彩印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负责人及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及会议的其他人员具有合法的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虎彩印艺《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1.会议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就审议的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对逐项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时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和本所律师按照《公司法》和虎彩印艺《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监票和计票。

    2.在表决结果出来后,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和本所律师按照《公司法》和虎彩印艺《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了统计,并当场公布了议案的最终表决结果。

    (二)表决结果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经出席虎彩印艺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逐项审议,并获得了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287,247,62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

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287,247,62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

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287,247,62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

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287,247,62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

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287,247,62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

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公司2018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287,247,62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

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287,247,62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

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公司2018年度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287,247,62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

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表决结果:通过。

    9.《关于公司2018年度向融资租赁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天津长鑫印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本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261,351,62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

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表决结果:通过。

    10.《关于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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