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1617 证券简称:华夏金刚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福建华夏金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 5月14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林小青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于 2018年 4月 24 日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进行公告(公告编号: 2018-009)。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26,165,46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会就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26,165,46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监事会就 2017 年度工作情况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6,165,46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会对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做具体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6,165,46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审议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6,165,46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18 年度财务预 算情况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6,165,46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结合 2017 年度的财务情况,做出的利润分配方案:不分 红,不转增,不送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6,165,46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七)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 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6,165,46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17年年度报告及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福建华夏金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18-007)、《福建华夏金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18-008)。 2、表决结果:同意股数26,165,46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 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关于公司 2018 年度预计向金融机构贷款暨关联担 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8年4月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福建华夏金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8 年度预计向金融机构贷款暨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12)。 2、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则的规定,关联股东林贵基、林小青、林小娃、林宝明、德化县锦龙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同意股数 2,665,46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对本议案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对本议案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对本议案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陈宜,刘锋 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福建华夏金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 决议》; (二)《北京大成( 厦门)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华夏金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三)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华夏金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