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7785 证券简称:聚力股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烟台聚力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8年5月30日上午9时00分 结束时间:2018年5月30日上午11时0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23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七)会议地点:山东省招远市泉山路32号,烟台聚力燃气股份有限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 3.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身份证明书、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 4.由非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 5.办理登记手续,可现场、用信函或者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8年5月30日上午8:00-9:00 (三)登记地点: 山东省招远市泉山路32号,烟台聚力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招远市泉山路32号,烟台聚力燃气股份有限 公司会议室。 电话:0535-8028175 传真:0535-8028123 邮编:265400 联系人:郭群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10日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烟台聚力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烟台聚力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