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力股份: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018年05月15日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837785         证券简称:聚力股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烟台聚力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8年5月30日上午9时00分

     结束时间:2018年5月30日上午11时0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23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七)会议地点:山东省招远市泉山路32号,烟台聚力燃气股份有限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

     3.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身份证明书、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

     4.由非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

     5.办理登记手续,可现场、用信函或者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8年5月30日上午8:00-9:00

(三)登记地点:

     山东省招远市泉山路32号,烟台聚力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招远市泉山路32号,烟台聚力燃气股份有限

公司会议室。

     电话:0535-8028175

     传真:0535-8028123

     邮编:265400

     联系人:郭群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10日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烟台聚力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烟台聚力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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