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合规,具有实际经营业务,为符合参与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股份发行的合格投资者。” 综上,本次股票发行新增的投资者海逸投资与公司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在册股东、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属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问答——定向发行(二)》所认定的单纯以认购股份为目的而设立的持股平台,不存在代持情况。 本次定向发行对象合计不超过35名,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 (三)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股票发行认购对象海逸投资的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汕头市海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500617520655D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人民币叁亿元 实缴资本 人民币叁亿元 成立日期 1994年5月30日 法定代表人 唐逸苹 住所 汕头市海滨路55号海逸投资大厦14楼 投资实业、房地产业;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钢材,五金交 经营范围 电,家用电器,电话通讯设备,化工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感光 材料,针织品,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制品);房地产开发。(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发行价格及定价方法 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9.00元/股,本次股票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根据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审字(2017)第110ZB5300号 《审计报告》,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 资产为529,430,568.87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1.07元。本次股 票发行价格综合参考了公司所处行业情况、成长性、2016 年度经审计的每股收 益和每股净资产等多种因素,并与本次发行的认购方协商后最终确定。 四、发行股份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发行拟发行股份数量为不超过50,000,000股(含50,000,000股),预计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00.00元(含450,000,000.00元)。 五、董事会决议日至股份认购股权登记日期间的除权、除息事项 公司在董事会决议股票发行之日起至股份认购股权登记日期间预计不会发生除权、除息事项,不会导致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 六、公司挂牌以来的分红派息、转增股本的情况及其对本次股票发行价格造成的影响 公司自2016年2月24日在股转系统挂牌以来,无分红派息、转增股本情况, 不会对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产生影响。 七、本次发行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无限售条件的人民币普通股,不设置自愿锁定承诺。新增股份可以一次性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转让。 八、募集资金用途及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偿还融资租赁费用、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以多样化的智能终端设备和互联网平台为条件,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渠道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快消商品、娱乐和服务为一体的多样化消费。同时,基于互联网的平台化经营实现高效便捷的消费体验和互联互动,并辅之以不限于智能售货机的销售、租赁及机身广告、货道陈列等相关增值服务,建立起了多元化、智能化、平台化的商业运营模式。公司目前正处于新业务规模不断发展的关键时期,需要通过补充流动资金以更好的进行新产品的开发和引进,并不断强化市场开拓力度,以保持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增长,提高公司整体的竞争力。同时,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公司的部分银行贷款和融资租赁费用可以有效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和偿债压力,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及抵御财务风险能力。 (一)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00.00元(含450,000,000.00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偿还融资租赁费用、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 预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元) 1 偿还银行贷款 30,000,000.00 2 偿还融资租赁费用 170,000,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00.00 合计 450,000,000.00 公司已按照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于 2016年 8月 8 日发布的《挂牌公司股票 发行常见问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规定补充建立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监管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建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向监管部门报备。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为60.53%(经审计)。 通过定向发行获取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部分银行贷款、偿还融资租赁费用可以有效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和偿债压力,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结构,增强公司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同时,公司目前正处于新业务规模不断增长的发展时期,需要采购大量新型机器设备用于规模扩张和点位建设,并不断强化市场开拓力度,通过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推动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增长,提高公司整体的竞争力。 1、偿还银行借款 公司拟通过本次股票发行,将所募集资金中3,000.00万元用于偿还部分短期 银行借款,公司偿还上述借款后,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公司财务杠杆并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减少利息费用支出及缓解财务压力,改善公司财务状况,进一步增强公司抵御经营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本次拟归还的具体贷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贷款银行全称 借款 已贷款 贷款利率 贷款日期 贷款到期日 性质 金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短期 2017年7月20日 2018年7月18日 1 公司北京分行 借款 3,000.00 5.8725% 如上表所示,2017年7月13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 署《授信协议》,借款3,000万元,借款期间为一年,借款用途为购买公司经营 性使用的自助贩卖机。截至本发行方案披露日,公司待偿还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上述借款共计3,000.00万元。上述贷款系用于公司正常经营使用,不存在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亦不属于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营业务的公司的情形,且不属于用于股票及其他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的情形。因此本次募集资金部分拟用于归还上述贷款不存在规避募集资金用途监管的情形,符合《发行业务问答(三)》的监管要求。 2、偿还融资租赁费用 随着近来年公司业务的较快发展,特别是“友唱”等新设备不断投放市场,公司购置自助设备的资金需求较大。为一定程度地缓解资金压力,公司主要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设备购置。由于公司的融资租赁金额较大,造成公司财务费用增长较快,且按季度或按月定期偿还融资租赁费用的方式也给公司带来了较大的还款压力和现金流压力。因此,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偿还部分融资租赁费用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募集资金拟使用17,000.00万元用于偿还融资租赁费用,预计本次募集 资金用于偿还融资租赁费用的金额及明细如下: 单位:元 融资租赁 募集资金预计 尚未偿还金额 序号 融资租赁金额 款项用途 到期时间 公司全称 使用金额 (截至2018.1.2) 28,506,660.00 2021.7.24 19,954,662.00 东瑞盛世利 28,941,960.00 2022.3.23 24,118,300.00 用于购买自 1 融资租赁有 35,399,220.00 37,867,947.60 2021.4.24 23,009,493.00 动售货机 限公司 26,693,340.00 2021.5.24 17,795,560.00 27,007,560.00 2021.6.19 18,455,166.00 兴银融资租 22,735,455.36 2019.8.21 6,751,886.58 用于购买自 2 赁(中国) 25,092,806.34 16,374,265.48 2019.10.29 8,259,91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