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8-016 证券代码:835507 证券简称:恒光信息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北京恒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2800万元,贷款期限3年,主要用于公司业务发展所需各项流动资金。 公司董事高继红以其名下的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东路 2号 院2号楼1单元A座3G、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东路2号院2号楼1 单元A座3F两处房产为上述贷款中的13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抵押 担保。 公司实际控制人叶军及其妻子戚剑秋,以个人名义为公司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叶军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本 公告编号:2018-016 人直接持有公司 31.34%的股份。 高继红为公司董事、股东、高级管理人员,本人直接持有公司3.88%的股份。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8年 5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为公司 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叶军、高继红回避表决。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 叶军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本人直接持有公司 31.34%的股份。 高继红为公司董事、股东、高级管理人员,本人直接持有公司3.88%的股份。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2800万元,贷款期限3年,主要用于公司业务发展所需各项流动资金。 公司董事高继红以其名下的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东路 2号 公告编号:2018-016 院2号楼1单元A座3G、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东路2号院2号楼1 单元A座3F两处房产为上述贷款中的13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抵押 担保。 公司实际控制人叶军及其妻子戚剑秋,以个人名义为公司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方为公司贷款提供的担保,未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上述关联交易的真实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对公司整体经营活动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满足公司的资金需求,支持公司发展,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的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恒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北京恒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