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柏石: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年05月16日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871534         证券简称:新柏石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上海新柏石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05月14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姚磊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2018年04月18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新柏石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新柏石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人,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1024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上海新柏石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对2017年度工作情况进行汇报,总结公司

及董事会2017年的总体经营情况,并对2018年的经营目标及规划进

行展望。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24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

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上海新柏石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将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予以

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24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

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上海新柏石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24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

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上海新柏石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结合公司2017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对2018年经营计划作了

框架性安排。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24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

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上海新柏石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告的《2017年度报告》(公

告编2018-011)、《2017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8-01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24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

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上海新柏石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定公司2017年度利润不予以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24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

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上海新柏石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年

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c或 www.neeq.com.cn)

披露的《上海新柏石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24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

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上海新柏石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依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政策、通知,公司需要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c或 www.neeq.com.cn)披露的《上海新柏石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24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

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袁国际、李颖鹏

     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三、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新柏石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

决议》

     2、《关于上海新柏石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

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新柏石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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