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7119 证券简称:聚丰堂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唐山市聚丰堂医药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6日 2.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唐山市高新区庆南道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艺 6.公司已于 2018年4月25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 (http://neeq.com.cn或 www.neeq.cc)上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人,持有表决权的 股份2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会2017年度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监事会2017年度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三)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2017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编制的2017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的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出于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东长期利益考虑,公司拟不予分配利润,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2017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编制的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 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七)审议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报表期初数及上年同期数的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报表期初数及上年同期数的说明》。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孙艺系议案内所述关联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孙惠君、孙春梅与孙艺系姐妹关系,张绍梅与孙艺系姑嫂关系。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上述四位为关联股东。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参与投票表决,四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总计19,200,000股不计入本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关联方为公司提供资金拆借暨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补充追认2017年度关联方为公司提供资金拆借暨偶发性关联交易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孙艺系议案内所述关联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孙惠君、孙春梅与孙艺系姐妹关系,张绍梅与孙艺系姑嫂关系。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上述四位为关联股东。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参与投票表决,四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总计19,200,000股不计入本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伯彦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陈荣胜、王丽君 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和《唐山市聚丰堂医药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唐山市聚丰堂医药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伯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唐山市聚丰堂医药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唐山市聚丰堂医药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