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万丰友方投资管理有 8 700,000 1.52 0 700,000 限公司 上海呈瑞投资管理有限公 9 司-永隆呈瑞新三板二期投 700,000 1.52 0 700,000 资基金(特殊机会) 徐逢春 700,000 1.52 0 700,000 合并 44,567,999 96.82 21,363,282 23,204,717 (二)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股东人数、资产结构、业务结构、公 司控制权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持股的变动情况 1、本次股票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5,961,718 13.44 5,961,718 12.95 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5,961,718 13.44 5,961,718 12.95 无限售条 人员 件的股份 3、核心员工 0 0 0 0 4、其他 17,041,666 38.41 18,708,332 40.64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合计 23,003,384 51.85 24,670,050 53.59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7,885,157 40.31 17,885,157 38.85 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17,885,157 40.31 17,885,157 38.85 有限售条 人员 件的股份 3、核心员工 0 0 0 0 4、其他 3,478,125 7.84 3,478,125 7.56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合计 21,363,282 48.15 21,363,282 46.41 总股本 44,366,666 100.00 46,033,332 100.00 发行前股本结构以股权登记日2018年3月13日为基础统计。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孔强同时为公司董事长,发行前/后持股数均为23,846,875股,除此之 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身份重叠。 2、股东人数变动情况 本次股票发行前公司股东人数为12人,本次股票发行新增股东2人,发行完 成后,公司股东人数为14人。 3、资产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募集资金24,999,990.00元,股本增加至46,033,332 股,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将有所下降,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且公司的流动 比率及速动比率将有所提高,公司资本结构将得到改善,有利于增强公司抵御财 务风险的能力。 4、业务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股票发行前,公司主要从事的业务为:互联网聚合保险平台及综合金融 服务; 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用途为获取相关资质、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业务结构将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业务结构将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控制权变动情况 本次股票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为孔强。孔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846,875 股,持股比例为53.7496%,孔强通过宁波牧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 有公司股份32,678股,通过杭州喂小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 股份5,000股,合计持股比例为53.8345%,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谢昌金通过杭州 贝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07,123股,通过宁波牧 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906,614股,间接持股比例 为7.2436%;何小平通过杭州贝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股份653,562股,间接持股比例为1.4731%。谢昌金系孔强岳父,何小平系孔强姐 夫,三人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62.5511%,并通过签署一 致行动人协议共同对公司实施控制和重大影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后,孔强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降为51.8853%,孔强、 谢昌金与何小平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降为60.2864%,虽持股比例有 一定下降,但仍超过50%,且孔强担任公司董事长,谢昌金、何小平为公司董事, 本次股票发行后,孔强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孔强、谢昌金与何小平仍为公司实际 控制人。 综上,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6、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持股变动情况 发行前持股 发行前持股 发行后持股 发行后持股 序号 股东姓名 任职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1 孔强 董事长 23,846,875 53.7495 23,846,875 51.8035 合计 23,846,875 53.7495 23,846,875 51.8035 (三)发行后主要财务指标变化 本次股票发行前 本次股票发行后 项目 2016年度 2017年度 2017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注1] -0.54 0.03 0.0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注1] -0.54 0.03 0.0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注 -101.93 4.47 2.51 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元)[注3] -0.36 -0.45 -0.43 本次股票发行前 本次股票发行后 项目 2016/12/31 2017/12/31 2017/12/31 每股净资产(元)[注4] 0.73 0.76 1.27 资产负债率(%) 18.30 45.33 32.25 流动比率(倍) 5.18 2.08 2.97 速动比率(倍)[注5] 5.18 1.76 2.65 注1:本次股票发行后2017年度每股收益=2017年度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75,100.85元/本次股票发行后总股本46,033,332股=0.03元/股 注2:本次股票发行后2017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17年度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1,475,100.85元/(2017年末净资产33,706,356.22元+本次发行新增净资产 24,999,990.00元)=2.51% 注3:本次股票发行后2017年度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7年度经营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833,924.94元/本次股票发行后总股本46,033,332股=-0.43元 注4:本次股票发行后2017年12月31日每股净资产=(2017年末净资产33,706,356.22元+ 本次发行新增净资产24,999,990.00元)/本次股票发行后总股本46,033,332股=1.27元 注5:速动比率按照“(期末流动资产-期末存货)/期末流动负债”计算 三、新增股份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股份无限售安排,发行对象无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次股票发行的新增股份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 司,对新增股份不作限售安排,新增股份可以一次性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进行转让。 四、主办券商关于本次股票发行合法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杭州心有灵犀互联网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合法合规的意见》,结论 性意见如下: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