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7691 证券简称:中豪科技 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中豪(天津)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中豪(天津)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其海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1人,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27,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7年度共召开五次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豪(天津)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7,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7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的重大经营活动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进行了有效监督,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积极作用,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7,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已于2018年4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刊登了《中豪科技:2017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04)、《中豪科技: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 编号:2018-00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7,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17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统计及经营情况说明,由公司财务 部门作2017年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工作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7,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提高财务的稳健性,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从公司实际出发,公司决定2017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7,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2017年度决算报告以及公司 实际情况和后续发展,公司制定了详细的2018年度财务预算。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7,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17年度审计 工作期间,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法》、《独立审计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圆满完成了对本公司2017年度的审计工作。根据上述情况,拟续聘中喜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确定。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7,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冯伟伟律师 、王平律师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议案的提出和审议以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豪(天津)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 (二)《关于中豪(天津)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 大会之法津意见书》 中豪(天津)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