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电动力: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年05月17日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834409         证券简称:西电动力          主办券商:英大证券

                广东西电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启峰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同意召

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通知由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4

月27日发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0人,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115,47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10%。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对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进行了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15,47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对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进行了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15,47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对公司《关于审议<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进行了审

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15,47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8-012)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8-01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15,47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考虑公司经营现状及未来发展,2017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留存利润全部用于公司经营发展。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15,47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

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18年年度经营目标测算,2018年公司拟向银行申请

的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3亿元整(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

额度为准),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及保函产品、资金业务等综合授信业务。授信额度总额不等于公司的具体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且以公司财产及信誉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的授权人签署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15,47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8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服务水平及收费情况,公司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18年度审计事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15,47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1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15,47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议案内容

     为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在满足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为短期、保本、低风险的货币基金及银行理财产品。授权公司总经理陈启峰先生,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由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授权期限自公司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15,47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

更正》等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予以更正并进行追溯调整。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15,47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2017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补充确认2017

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4,35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方赵淑胜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郭伟康、邵芳

      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广东西电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西电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西电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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