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2659 证券简称:赛立特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上海赛立特安全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938号新世纪商务大厦 901室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28,6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已于2018年4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上海赛立特安全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8-003)及《上海赛立特安全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8-00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8,6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在2017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依法运作,积极开展工作,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方针,持续规范公司治理。公司全体董事均能依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制度开展工作,并对2017年董事会工作进行了总结,形成《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8,6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7年度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要求,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工作, 以维护和保障股东利益为己任,履行监督职能,参与企业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为企业发展建言献策。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8,6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2017年度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真实完整的编制反映 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等相关信息。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8,6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加强公司成本管控,落实成本精细化管理的目标,做到各项工作均按计划开展,保证公司各项经济活动有序进行。公司财务部门对2018年财务状况进行了预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8,6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结合2017年年度收益情况及公司发展规划,2017年将不进 行利润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8,6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综合考虑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质量、服务水平等情况,公司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8,6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上海赛立特安全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 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本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所反映财务数据均真实有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8,6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毛怡虹女士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毛怡虹女士为公司新任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毛怡虹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出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8,6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以便更好地规范年报编制人员和审议人员的行为,将责任划分落到实处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8,6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姓名:张润杰、钱沛鑫 结论性意见: 上海赛立特安全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 及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上海赛立特安全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 议决议》 (二)《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上海赛立特安全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赛立特安全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