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锦电气: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018年05月18日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836718         证券简称:永锦电气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上海永锦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时间、方式、召集人及主持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永锦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永锦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 2018年6月3日下午14时00分

     结束时间: 2018年6月3日下午16时0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29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上海华尊律师事务所刘清洪律师、朱正庆律师。

(七)会议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洞业路50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上海永锦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拟向陈永仁、上海永锦电气集团有限公司、阮锦飞、陈晔、陈聪发行股份。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20,936,000股(含本数),股票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25,123,200.00元(含本数)。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上海永锦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公告编号:2018-028)。

(二)审议《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与陈永仁、上海永锦电气集团有限公司、阮锦飞、陈晔、陈聪分别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发行认购协议书》,协议自公司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审议《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议案内容: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于2016年8月8日发布的《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规定,公司拟就本次股票发行事宜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本次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该账户作为认购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票发行相关议案后,公司将在发行认购结束后验资前与主办券商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四)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内容:针对本次股票发行所涉及的注册资本、股份数额及股东情况等事项,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做出修改,并办理公司备案登记手续。

(五)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需要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1)股票发行工作的相关文件、材料的准备;

     (2)公司章程变更;

     (3)股票发行完成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4)办理股票发行备案工作。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现场办理登记: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应提供加盖法人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二)登记时间: 2018年6月3日下午13:00-14:00

(三)登记地点

      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洞业路508号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洞业路508号(邮编:201619)

     联系人:施维信

     联系电话:021-57670550-8888 传真:021-57670191

(二)会议费用:参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10天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永锦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上海永锦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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