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617 证券简称:数码大方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北京数码大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05月1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数码大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楼VIP会议 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雷毅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已于2018年04月25日向全体股东及董事监事发出本次 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1人,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48,719,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7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8,719,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方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7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8,719,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方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7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8,719,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方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8,719,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方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 2017 年不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 转增。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维持4,871.90万股不变,剩余 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8,719,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方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8,719,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方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北京数码大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8,719,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方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2018 年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 6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的需要。 其中,公司拟向北京银行上地支行申请授信5000万元,拟向招 商银行北京世纪城支行申请授信1000万元。 以上拟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贷款利率等事宜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公司董事雷毅为上述授信额度下的贷款提供自然人连带责任保证。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7,456,85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6.883%;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关联股东雷毅先生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11,262,15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117%。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仁威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范利华律师、张国龙律师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数码大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仁威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数码大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数码大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0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