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主办券商:新时代证券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宁新新材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邓达琴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3人,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45,518,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3.63%。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7年度审计报告》 1.议案内容 1 / 7 审议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审计报告》,详 细内容请见《2017年年度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5,51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二)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议案内容 审议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细内容请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公司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5,51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三)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为宁新新材《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董事会对 2 / 7 2017 年度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 2018 年的工作进行了战略性布 局和展望。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5,51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四)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为宁新新材《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监事会对 2017 年度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2018年的工作进行了部署。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5,51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五)审议通过《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1.议案内容 审议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议 案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3 / 7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5,51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六)审议通过《2017年财务决算议案》 1.议案内容 审议《2017年财务决算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5,51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七)审议通过《2018年财务预算议案》 1.议案内容 审议《2018年财务预算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5,51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4 / 7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八)审议通过《2017年利润分配议案》 1.议案内容 审议《2017年利润分配议案》,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 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5,51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调整的议案》1.议案内容 审议《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调整的议案》,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5,51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5 / 7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十)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审议《关于调整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调整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4,330,000股,占本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邓达琴、李海航、田家利、邓婷、奉新县盛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21,188,000股。 因李海航是奉新县盛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所以奉新县盛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也为关联方,需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1.议案内容 6 / 审议《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议案》,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 4月 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发布的《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5,51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于波、陈娜娜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8日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