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1645证券简称:贵州捷盛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贵州捷盛钻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7日 2.会议召开地点:贵阳市云岩区宝山北路213号久联大厦11楼 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献萩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已于2018年4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贵州捷盛钻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人,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15,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根据2017年工作情况,组织编写了《公司2017年 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简称《报告》),《报告》对2017年度董事 会工作的主要方面,包括公司治理、企业制度建设、重大项目进展、经营管理工作等进行了回顾、总结,并根据经济形式的发展和公司内外环境的变化提出了公司2018年经营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工作任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2017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董事及高管履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预计本年度从关联方湖北捷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目前暂时不自产的中空钢、部分品种的钻杆及钻头共计价值不超过 2200万元人民币,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与上述关联方 签订采购合同。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审议 2017 年度公司财务决算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已编制完成《2018年度财 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基于公司长远发展,资金流动大,为保障正常经营活动,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17年度拟不分配利润。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公司拟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八)审议通过《2017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1.议案内容 《2017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远东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赵振、于丹律师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议案的提出和审议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 《信息披露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贵州捷盛钻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远东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州捷盛钻具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见证法律意见书》。 贵州捷盛钻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