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1623 证券简称:中设智能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广州中设机器人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姚汉侨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17,647,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根据2017年工作情况,组织编写了《2017年度董事 会工作报告》,该报告对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的主要方面,包括公司 治理、经营管理工作等进行了回顾、总结,并依据经济形势的发展和公司内外环境的变化提出了公司2018年经营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经营计划。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7,647,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情况,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监事会就工作开展情况及 2017 年年度监督检查情况进行了汇 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7,647,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情况,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议案内容 议案详见公司2018年4月17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 方网站(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2018-011) 和《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2018-01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7,647,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情况,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总结汇报2017年度财务决算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7,647,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情况,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和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2017年度决定不分配利润,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7,647,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情况,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详见公司2018年4月17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 方网站(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公告》(2018-01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7,647,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股东不涉及本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拟向金融机构申请2018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议案详见公司2018年4月17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 方网站(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向金融机构申请2018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2018-01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7,647,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情况,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出售中设科技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1、议案内容 议案详见公司2018年4月27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 方网站(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出售中设科技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8-02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7,647,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股东不涉及本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武汉兴中设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1、议案内容 议案详见公司2018年4月27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 方网站(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收购武汉兴中设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8-02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7,647,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股东不涉及本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曾绍金、倪洁云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广州中设机器人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