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春电力: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年05月21日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871131         证券简称:德春电力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江苏德春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成月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合法合规。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3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三)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1、议案内容

     《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18年4

月 25日披露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或 www.neeq.cc)。本议案具体内容参见上述公

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四)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五)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六)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17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已于2018年4月

25日披露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或 www.neeq.cc)。本议案具体内容参见上述公

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因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均为本议案的关联方,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进行回避表决,按正常程序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律师姓名:黄志敏、沈惠芸

      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或列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股东签字确认的《江苏德春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江苏德春电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德春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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