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8-019 1 / 4 证券代码:831724 证券简称:信而泰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北京信而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 因北京信而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分行申请融资,委托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因 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要求,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占有及公 司股东李博文、沈文博、席育孝、吴哲与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 限公司签订《最高额反担保合同》,其最高额为伍佰万元整(大写) ,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式: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占有及公司股东李博文、沈文博、 席育孝、吴哲为本次担保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 担保。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李占有是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 42.52%股份; 李博文是公司董事,直接持有公司8.48%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9 2 / 4 沈文博是公司董事,直接持有公司10.21%股份; 席育孝是公司董事,直接持有公司8.35%股份; 吴哲是直接持有公司9.12%股份。 以上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8年5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 会议由董事长李占有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董事5名,实际本次会议 出席董事5名,本次会议审议《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占有及公司股东李 博文、沈文博、席育孝、吴哲与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 订<最高额反担保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由于董事长李占有、董 事李博文、董事沈文博、董事席育孝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 该议案直接提请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 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李占有 北京市海淀区 - -李博文 北京市海淀区 - -沈文博 北京市海淀区 - -席育孝 北京市海淀区 - -吴哲 北京市海淀区 - -(二)关联关系 公告编号:2018-019 3 / 4 李占有是北京信而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42.52%股份,李博文为公司董事直接持有 8.48%股份,沈文博为公司董事直接持有10.21%股份,席育孝为公 司董事直接持有8.35%股份,吴哲为公司股东直接持有9.12%股份,。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500 万元人民币,由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实 际控制人李占有及公司股东李博文、沈文博、席育孝、吴哲(以下简 称保证人)与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反担保 合同》,其最高额为伍佰万元整 ,币种人民币。合同主要内容为:为 了确保主合同项下被保证人义务得到切实履行,保证人同意在上述期 间内的任一时点,只要受益人对被保证人尚未收回的债权余额不超过 该最高额,保证人在该最高额内对债权人向受益人提供的保证担保均 提供保证反担保,而不论次数和每次的金额,也不论被保证人单笔债 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是否超过上述期间。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股东为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公司无需向 关联方支付对价,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不会对公司 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18-019 4 / 4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本次关联交易将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加快战略布局,符合 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能够有效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要,稳定公司资金周 转。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起到积极的作用。 六、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北京信而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北京信而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