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30037 证券简称:联飞翔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北京联飞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38号皇城国际大 厦A507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淑芬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46,250,39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2018年4月27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6,250,39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二)审议通过《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2018年4月27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6,250,39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三)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2018年4月27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6,250,39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四)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2018年4月27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6,250,39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五)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2018年4月27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6,250,39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六)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2018年4月27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6,250,39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七)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2018年4月27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6,250,39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2018年4月27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6,713,51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关联方郑淑芬、崔正朔、崔庆祥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偶发性关联交易暨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2018年4月27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关于确认偶发性关联交易暨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6,250,39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十)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债权投融资计划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2018年4月27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6,250,39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国联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孙东辉、孙芳。 结论性意见: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议案提出和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违反法律规定之处,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联飞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联飞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21日